今日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在封建主义体制下不断博弈才演化出来的。如果我们以罗马帝国来看待今天的民族国家,那么民族国家很可能是一种倒退。

如果以这种视角来理解欧洲政治的演化,那么民族国家只占据了其中区区数百年时间。倘若这样理解,民族国家很可能只是欧洲政治演化史上的一个阶段性现象,而绝非永恒的存在物。

不仅欧洲国家,而且世界版图上的其他民族国家,同样是最近数百年或数十年才逐渐形成的。如果再沿着时间的轨道向未来方向推移200到300年,今日由民族国家构成和支配的全球体系也完全有可能发生根本的重构。

历史地看,民族国家并不是人类有史以来普遍的和永久的政治存在物。那么,未来呢?民族国家或今天的国家形态会一直延续下去并成为永久的政治存在物,还是民族国家既是历史演化的产物,又将随着历史继续演化而消亡?

所以,对未来的人类政治来说,民族国家最终可能会消逝——即便还很难做出准确的预见——至少是可以想象的。实际上,民族国家既是今日国际体系的基本政治单位,又是许多国际纷争和冲突的主要来源。无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都是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一个国家无论是主动挑起跟别人的纷争,还是出动军队征服别国的领土,都是以捍卫民族国家利益的名义进行的。如今这个世界上最主要的“我者”与“他者”也是沿着民族国家的界限来划分的。固然,对于国内民众来说,民族国家常常扮演着提供安全、法律与秩序的角色,以及扮演着提供集体认同与公共福利的角色,但是,对国际政治来说,民族国家常常又是互相冲突的源头和彼此作战的基本单位。从经验来看,政治家们又常常将民族国家作为进行政治操纵的平台,鼓励民众热爱本国的同时敌视外国。所以,如果把民族国家视为今天全球政治中纷争、冲突乃至战争的主要源头,并不为过。

超越民族国家?抑或可能得永久和平?

构成今日国际体系的民族国家究竟向何处去?

与之相关的问题则是,人类的永久和平可能吗?

这两个问题看似离今天的现实政治还很遥远,

但却是关系到人类未来政治演化的重大问题。

国际体系的演化阶段
▲国际体系的演化阶段

民族国家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时间并不是很长,学术界一般将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署后形成的国际体系——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称为民族国家体系。这样算来,民族国家体系形成至今,不过是不到四个世纪的时间。当然,最初的民族国家体系还是欧洲内部的。

根据这一标准,我们可以把国际体系的演化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威斯特伐利亚体系阶段,时间范围是从人类早期国家的兴起到17世纪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年)。在这一阶段,民族国家的观念与制度尚未形成。在当时的欧亚大陆,各个主要帝国是更具支配性的政治力量。在欧洲内部,帝国体系跟封建主义的观念和制度交织在一起。总之,那个时代的人们不会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待欧洲和世界的版图,国家主权需要得到尊重也不是那个时代的基本观念。到了1648年,旷日持久的三十年战争结束,欧洲诸强国在德意志西北部威斯特伐利亚地区签署了一系列条约,史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该条约规定了当时欧洲国家或主要封建领主之间的基本政治关系,特别是承认欧洲各国享有主权,从而在根本上重构了国际体系的游戏规则。

在前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时代,由于国家主权的观念与规则尚未形成,一个国家或统治者只要在武力上比别人强,就可以去征服并占领别国的土地与人口。比如,在中国的西北部边境,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时期都没有一条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境线来规定哪里是中原王朝的地盘,哪里是北方游牧政权的地盘。当时,更没有这样的观念与规则:双方应该以这条国境线为界,彼此尊重对方的主权。尽管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少数在今天看来有现代“国际条约”性质的文件与议和事件,比如1005年宋辽之间的澶渊之盟和1141年宋金之间的绍兴和议等,但总的来说,当时既没有后来民族国家的观念,又无彼此尊重国家主权的规则。在这种国际体系之下,即便双方签署了和平协议,但由于没有深入人心的国家主权观念与规则,双方之间基本上仍然是战事不断的状态。

随着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署,国际体系的演化步入了第二阶段,即威斯特伐利亚体系阶段。这意味着,基于现代主权国家观念的国际体系开始形成,欧洲国家之间互相尊重主权的做法逐渐成为共识。今天大家熟悉的民族国家观念与国家主权概念逐渐开始流行。但即便是在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署以后,欧洲国家之间仍然战事不断,其中较大规模的战争包括19世纪初的拿破仑战争、20世纪上半叶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等。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署,标志着民族国家在国际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确立。
▲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署,标志着民族国家在国际体系中主体地位的确立。

1618-48年由于天主教与新教之间的矛盾以及欧洲各国的政治冲突和领土争夺,发动了以德意志为主要战场的欧洲国际性战争,史称三十年战争(Thirty Years War)。最后于1648年以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而告终。其基本成果是:在新教各派内部达成了和解,在新教与天主教之间则划清了界限。按照当时新教与天主教的实际控制范围而划定的分界线,基本上确定了欧洲大陆的宗教格局。之后,人们对国家(王朝)和政治的关心超过了对神学或教规的关心,欧洲彻底摆脱了中世纪,进入现代社会。

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另一个问题是,它主要只是一个欧洲范围内的主权国家体系。由于地理大发现的带动,特别是由于后来工业革命的发生以及西方世界的兴起,欧洲主要的先发展国家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开疆拓土,从事军事征服和开发海外殖民地。这意味着,在欧洲体系之外,当时尚不存在主权国家体系的观念与规则;否则,欧洲强国何以将其他落后国家与社会作为自己的殖民地呢?所以,欧洲这个建立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基础上的主权国家体系,其实是充满悖论的。一方面,欧洲内部要彼此尊重国家主权;另一方面,到了欧洲体系之外,这些地方可能有的是部落社会,没有像样的国家建制,有的即便是传统帝国,但相比于欧洲国家,它们的实力非常薄弱,在这种情境下,欧洲强国热衷于在全球建立殖民体系。

而今天的国际体系,是“一战”和“二战”后在美国主导的国际组织框架下逐渐形塑的。这是第三阶段的国际体系。“一战”结束后,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代表美国提出了一个以国际联盟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新方案。但是,由于英法等国的反对,该提议最后无疾而终。巴黎和会之后,以《凡尔赛和约》为基础的凡尔赛体系,成为战后国际体系的主要规则。但这一国际体系是高度不稳定的,仅仅20年时间,欧洲又爆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结束后,美国成了当时国际体系中无可争议的全球领导者,美国联合其他国家逐渐建立了一套包括联合国框架在内的新的国际体系与规则。

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1856
▲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1856~1924)

托马斯·伍德罗·威尔逊(Thomas Woodrow Wilson),出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在佐治亚和南卡长大,苏格兰裔美国博士、文学家、政治家、美国第28任总统。威尔逊是唯一一名拥有哲学博士头衔的美国总统(法学博士衔除外),也是唯一一名任总统以前曾在新泽西州担任公职的美国总统 。1919年,威尔逊被授予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在参加一战之前,威尔逊就关于战后世界秩序提出了以集体安全为基础原则的国际联盟,他的另一个与战争结局有关的重要口号是“没有胜利者的和平”。1919年,在巴黎和会上,威尔逊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个以美国为中心的国际联盟。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努力将他的战后集体安全原则转化进国际组织中去。

总体来说,美国主导的战后国际体系的基本特征包括:首先,用一套制度化的机制防止大规模战争的再次发生,包括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建立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为核心的磋商机制等。1945年至今,尽管国与国之间的冲突乃至战争时常出现,大规模的区域性或全球性的战争得以避免。其次,新的战后国际体系也提供了国际政治的新规则。在前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时代,或者至少到“一战”之前,一国通过武力优势征服别国甚至吞并别国的领土,乃是一种常见做法。但是,“二战”以后,这种做法已经完全失去了正当性,即再强大的国家都不能以军事征服方式占领和吞并一个弱小国家的部分或全部领土。即使强大如美国,即使美国曾经以军事征服方式占领德国、日本、伊拉克和阿富汗等国的领土,但美国并不会吞并这些国家的部分或全部领土。这就是战后国际体系对于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根本性再造。再次,美国陆续牵头建立了以布雷顿森林体系为核心的国际货币体系、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及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为主要平台的国际贸易体系等。事后来看,美国牵头采取的这些做法不仅大大降低了世界经济的交易成本,而且为新的更高级别的全球化奠定了基础。

当然,战后国际体系的一个重要事实是美苏从“二战”盟友走向公开的对抗,欧洲与全球政治版图逐渐演化为以美国为首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与以苏联为首的华沙条约组织之间的政治对抗,欧洲与世界政治版图根据美苏对抗的界限而划分为两大阵营。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冷战秩序垮塌,后冷战时代就兴起了一个由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主导的自由主义的全球秩序。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今的30年,尽管美国的相对实力有所下降,但美国主导的后冷战时代自由主义全球秩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冷战后世界秩序的演变
▲冷战后世界秩序的演变超越民族国家是否可能?

这里关于全球政治秩序的讨论是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问题是,民族国家会是一个永恒的存在物吗?显然不是。上文早已论述,典型意义上的民族国家首先是在近现代欧洲出现的。从欧洲的历史经验来看,今日欧洲政治的早期起源可以追溯至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在西罗马帝国终结之后,欧洲兴起了封建主义体制。今日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是在封建主义体制下不断博弈才演化出来的。如果我们以罗马帝国来看待今天的民族国家,那么民族国家很可能是一种倒退。因为罗马帝国是统一的,而欧洲民族国家依然是四分五裂的。欧盟有可能再造一个自由民主政体下的罗马帝国,只是其首都不再是罗马,而是布鲁塞尔。以这个角度来理解,如果欧盟能够良性运作下去,并不断提升内部的政治整合程度,那么欧盟就可能是21世纪或22世纪的新的罗马帝国,其最终目标就是重新实现欧洲一统。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有所谓“罗马治下的和平”(Roman Peace,拉丁文是Pax Romana)的说法。如果欧盟能够进行充分的政治整合,那么未来欧洲将迎来“布鲁塞尔治下的和平”。当然,今日欧盟内部的政治整合还面临许多挑战。但长期来说,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的政治体胜出的概率仍然很大。如果以这种视角来理解欧洲政治的演化,那么民族国家只占据了其中区区数百年时间。倘若这样理解,民族国家很可能只是欧洲政治演化史上的一个阶段性现象,而绝非永恒的存在物。

罗马治下的和平
▲罗马治下的和平

公元前27年元首制度建立之后,一直到公元2世纪,罗马帝国再没有陷入长时间内战,境内相对安宁。罗马达到繁盛顶点,疆域北部扩展到不列颠,东部由于冰冷、荒芜的日耳曼地区难以占领,所以止步于莱茵河,南部在北非毛里塔尼亚和亚非利加行省以南则是荒芜的沙漠,东部在遥远的两河流域以东,是难以约束的凶狠异民族。可以说罗马帝国的疆域已经达到了自身的极限。这一时期,它的经济、文化、军事、艺术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奥古斯都时代人才辈出,如名传后世的维吉尔、奥维德、李维等。世人称此时段为罗马治下的和平,或称罗马和平。

尽管今天我们打开世界地图,已经习惯于看到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日本、印度、南非、尼日利亚、土耳其、埃及、巴西、智利、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但如果我们再往前追溯500年或800年,就会发现,今天这些国家要么根本还不存在,要么完全是另一个模样。比如,500年前,美国、巴西、南非、尼日利亚等国家根本不存在,中国、印度与俄罗斯则有着差异很大的疆域,当时的中国人、印度人和俄罗斯人对国家概念的理解也完全不同于今天。这意味着,不仅欧洲国家,而且世界版图上的其他民族国家,同样是最近数百年或数十年才逐渐形成的。如果再沿着时间的轨道向未来方向推移200到300年,今日由民族国家构成和支配的全球体系也完全有可能发生根本的重构。

对历史悠久的中国来说,今天意义上的民族国家也是一个新事物。中国在西周时期是分封制,上面是天子,下面是诸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开始进一步崛起,周王室衰落,经过诸侯兼并,中国逐渐发展成了一个列国称雄的时代。而后,秦统一中国,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建立了统一的君主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这被福山视为世界上最早的韦伯式官僚制国家。尽管秦国祚短暂,但秦的基本制度和版图为后来的汉所继承,秦汉所开创的君主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的模式则一直延续到了晚清。鉴于中国的地理环境,中国在秦汉时期迎来政治大一统是可以想象的。在现代海洋交通出现之前,中国是一块疆域广大但相对封闭的领土。中国的东部和南部都是大海,西南是崇山峻岭,西部是西藏高原与喜马拉雅山脉,所以中国跟外部世界和其他主要文明的联系主要是通过西北和北部的游牧地区。中国西北和北部的草原面积辽阔,每年的日照和降水量有限,人口稀疏,适合游牧,而非农耕。秦汉之后,从匈奴到鲜卑,从蒙古到女真,这些游牧政权都曾影响到中原农耕地区与整个中国的政治演化。

中国政治的历史演化,主要表现出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统一与分裂的周期性交替,二是君主制王朝的治乱兴衰。在历史上的很长时间里,古代中国人对于中国以外的文明总体上知之甚少。对于离中国较近的印度、波斯,古代中国人还略有所知,对于更远的埃及、罗马所知甚少,至于后来代表欧洲近代文明核心的西班牙、英国、法国等,中国人在18世纪之前几乎一无所知。由于不了解何谓世界,古代中国长期都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并以天下体系的方式来看待中国与其周围政治体的关系。

马戛尔尼跪在乾隆皇帝面前呈送“贡品”的讽刺画
▲马戛尔尼跪在乾隆皇帝面前呈送“贡品”的讽刺画

(COURTESY OF THE LEWIS WALPOLE LIBRARY, YALE UNIVERSITY藏)

在这样一个意义上,民族国家对中国来说是一个新事物。许多全球史学者把1500年视为近现代史的开端,但实际上,1500年前后的中国人绝不是以今日民族国家的思维来认知自我和周边其他政治体的。甚至到了17-18世纪,当时的中国人还很难理解中国是处在由众多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中的一个国家。一直到19世纪40年代中英战争之后,中国才逐渐意识到,中国不过是多国体系中的一员,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观念才逐渐开始成长。

所以,对整个世界来说,世界政治是一个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的概念,主要是19世纪以来的事情。这个体系与这种观念出现的时间并不长。考虑到欧洲对其他大陆的殖民运动,一个完整意义上的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概念的兴起还要晚近得多。当然,对欧洲来说,民族国家概念及其由民族国家构成国际体系的概念或许更早,比如可以将其追溯至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即便如此,这一体系形成至今,也不到400年时间。作为参照,中国在那个时期还不知道世界为何物,还沉浸在对天朝大国的自我想象中。

历史地看,民族国家并不是人类有史以来普遍的和永久的政治存在物。那么,未来呢?民族国家或今天的国家形态会一直延续下去并成为永久的政治存在物,还是民族国家既是历史演化的产物,又将随着历史继续演化而消亡?比如,假如我们可以穿越到公元前500年左右,那么,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列国竞争体系当时已经存在了几百年,而且这个体系还会存在200年以上。因此,凡是活在公元前500年的人,是不会看到这种列国竞争体系的终结的。换言之,对公元前500年的中国人来说,列国竞争体系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而且还将存在两个世纪以上。但到了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了中国,君主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开始兴起,原先的列国竞争体系终结了。就当时的历史来看,大一统的君主制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成了一个全新的政治创造物,或者成了一项新的政治发明。

所以,对未来的人类政治来说,民族国家最终可能会消逝——即便还很难做出准确的预见——至少是可以想象的。实际上,民族国家既是今日国际体系的基本政治单位,又是许多国际纷争和冲突的主要来源。无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都是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之间的战争。一个国家无论是主动挑起跟别人的纷争,还是出动军队征服别国的领土,都是以捍卫民族国家利益的名义进行的。如今这个世界上最主要的“我者”与“他者”也是沿着民族国家的界限来划分的。固然,对于国内民众来说,民族国家常常扮演着提供安全、法律与秩序的角色,以及扮演着提供集体认同与公共福利的角色,但是,对国际政治来说,民族国家常常又是互相冲突的源头和彼此作战的基本单位。从经验来看,政治家们又常常将民族国家作为进行政治操纵的平台,鼓励民众热爱本国的同时敌视外国。所以,如果把民族国家视为今天全球政治中纷争、冲突乃至战争的主要源头,并不为过。

汉斯·摩根索(1904
▲汉斯·摩根索(1904~1980)

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犹太人,美国政治学家,国际法学家,国际关系理论大师,古典现实主义大师,国际法学中“权力政治学派”缔造者。出生于德国科堡的摩根索,先后在柏林大学、法兰克福大学和慕尼黑大学接受教育,曾在法兰克福教授法律并从事律师行业。在纳粹掌权之后,1937年摩根索辗转至美国。然而纳粹主义统治的经历似乎影响到了其日后的国际关系研究,与纳粹党鼓吹的民族主义政治学研究方法相对,摩根索极力倡导一种更加科学的政治学研究方法。

根据霍布斯的逻辑,如果没有国家或利维坦,一个社会就容易处在“人与人的战争状态”;如果没有统一的全球政府,人类世界就一直处在“国与国的战争状态”。而只要没有世界政府,和平就有可能只是一种国与国之间的策略性均衡。但这种策略性均衡是随时容易被打破的。正如美国国际政治学者汉斯·摩根索所说:“没有一个与政治世界的范围相对应的国家,就不会有永久的国际和平。”摩根索将其称为“世界国家”(the world state)。在20世纪10年代早期的欧洲,不少思想家与政治家认为,主要大国之间应该保持克制与理性,避免彼此之间的战争,但事实却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还是爆发了。“一战”结束以后,政治家们本希望借助《凡尔赛和约》来实现欧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但这种“不稳定的和平”仅仅维系了20年。“二战”结束以后,冷战体系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初。尽管美苏之间没有发生战争,但美苏之间的政治与军事紧张关系一直存在。20世纪60年代的古巴导弹危机更是一触即发,政治家的克制、隐忍和妥协在解决这场危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和平解决并不是古巴导弹危机的唯一可能结果。进一步说,即便1945年以后,人类不再遭遇像“一战”和“二战”这样的全球性大规模战争,但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并没有消失,而且战争频率并不低,参见图15.2。

那么,如何超越“国与国的战争状态”?长期来说,人类还是需要超越今日的民族国家体系,创造一种新的全球性的统治框架与政治秩序。这才能为全球性的安全、法律与秩序提供长期解决方案。

其实,古代中国就有对人类政治的长期思考。《礼记》中的这篇文字常被广为引用: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

在这段儒家经典论述中,民族国家大体上接近“城郭沟池以为固”,是“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只是“小康”。而人类社会的长期理想,应该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与“大同”,用今天的情境来理解,应该是要实现“去民族国家化”。当然,儒家这篇文字讨论的不只是“家”与“天下”的关系,还阐述了一套关于理想社会的理论。

在欧洲,生活在中世纪晚期的文学家与思想家但丁就设想了“世界帝国”的可能性。在1312-1313年撰写的《论世界帝国》一书中,但丁这样写道:

首先,我们必须弄清一统天下的尘世政体的含义,它的性质和目的。我们所谓的一统天下的尘世政体或囊括四海的帝国,指的是一个一统的政体。这个政体统治着生存在有恒之中的一切人,亦即统治着或寓形于一切可用时间加以衡量的事物中。关于这个论题,有三个主要疑义需要加以考察:首先,我们必须探讨,为了给尘世带来幸福,是否有必要建立这样一个政体;其次罗马人是否有权执掌这一政务;再次,这个政体的权威是直接来自上帝,还是有赖于上帝的某一仆人或代理人?

但丁对前两个问题都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即不仅有必要建立一个世界帝国,而且罗马人应该执掌这一帝国的政务。至于第三个问题,但丁的回答是,这个世界帝国的权威应该“直接来自上帝”。当然,对于但丁的观点,只有将其放在中世纪基督教世界的背景下才能充分理解。用一句话概括,但丁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权威来自上帝并由罗马人执掌政务的世界帝国。无论但丁论述这一问题的宗教色彩多么强烈,无论是否赞同但丁关于世界帝国的具体观点,但他早在14世纪初——亦即700年前——就提出了对于世界统一政治体的思考。

Monarchy
▲Monarchy但丁,《论世界帝国》,Prue Shaw译,剑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书中认为为了世界人民的幸福,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世界性的世俗政体,即世界帝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冷战体系的终结和全球化的加速,随着欧盟的扩张及其遇到的挑战,关于超越民族国家(beyond nation-state)的某种全球统治秩序或世界政府(world government)的设想与理论,开始吸引学术界的更多注意力。作为民族国家的替代性政治解决方案,超越民族国家的全球统治秩序或世界政府的吸引力是显而易见的。这大体上有三个主要的理由:一是目前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和战争仍然是人类政治面临的重要挑战,而其制度根源乃是在民族国家之上的全球无政府状态——比如、美国国际关系学家约翰·米尔斯海默甚至认为,在这种结构下,大国之间的冲突是无可避免的;二是人类如今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全球性共同问题,特别是生态环境、恐怖主义、核扩散、全球制度与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三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持续至今、不断深入的全球化,加上人类过去数十年在交通、通信、计算机、互联网、金融等诸多领域的重大技术进步,使得全球越来越成为一个整体,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地球村。所有这些都使得某种超越民族国家的全球统治秩序或世界政府的兴起越来越有可能。

然而,现实是,目前仍然是一个民族国家构成的世界,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政府还是一个遥远的政治想象。首要的挑战在于,正如上一节分析的,今日世界还是一个全球分裂的结构。不同政治体在国家维度、政体维度和文明维度上的差异仍然很大。这种差异越大,全球整合的难度就越大。

其次的困难在于政治认同。世界政府所对应的乃是一种世界公民(world citizen)的观念与认同,但今日世界占据主流地位的还是民族国家的政治认同。由于历史或现实的原因,不少国家还非常盛行民族主义,时时区分“我者”与“他者”,甚至还存在国与国之间的怨恨和仇恨。民族国家观念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恰恰是世界政府观念与世界公民观念的对手。

专辑 WORLD CITIZEN-i won't be disappointed
▲专辑 WORLD CITIZEN-i won't be disappointed坂本龙一 /David Sylvian,2003发行

“世界公民”的概念早已有之。自启蒙运动以来,一些超越一国一族的狭隘情感、具有世界情怀的知识分子,或者由于种种原因游走于世界各地的各色人等,就把自己叫做世界公民。在民族国家时代,尤其是当一个国家与外部世界隔着重重壁垒的时候,对一位普通“国民”来说,“世界公民”显然是个遥远的概念。但是因为人类已经进入了“全球化”时代,世界已经变成了“地球村”。在各国、各地区之间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可以说,人人都成了“世界公民”,即使他没有跨出国门,他也可能会受到外部世界的影响,也会对他国居民产生影响“世界公民”是全球化的产物,又反过来作用于全球化。

再次的阻力在于现存的民族国家及其相关制度。世界政府倘若要成为现实,必然意味着民族国家相关政治权力的弱化。这种弱化不仅是抽象意义上的,而且意味着民族国家现有政治机构及其政治阶层的权力向更高一级全球政府的转移。但一般来说,没有哪个政治阶层会主动选择放弃政治权力。这就存在一个悖论,即世界政府的形成,若非一个强权通过军事征服方式来完成,便是由现有的民族国家通过谈判与合作方式来实现——恰如欧盟模式,而这种民族国家之间的谈判与合作最终却是要超越乃至消灭民族国家本身。所以,其中的阻力是可想而知的。

最后的一个主要难题在于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政府必然需要新的制度供给与制度创新。从经验来看,历史往往是在试错中前进的。比如,“一战”之后,美国倡导的国际联盟失败了,但“二战”之后,联合国却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如果未来某一天,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政府能够成为现实,它在创设和运转过程中一定有赖于今天还难以想象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到了那一天,人类政治演化的历史将会获得新生。

永久和平的可能性

人类关于永久和平可能性的思考,由来已久。早在1648年签署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就声称,其旨在确立一种永久和谐与和平的秩序。对这一问题较为系统的理论思考则来自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中文版《历史理性批判文集》收录了康德两篇与之有关的著名论文,一篇是他写于1784年的《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另一篇是他写于1795年的《永久和平论》。如果说前者更多阐述的是康德关于未来世界秩序的基本理念,那么后者更多讨论的则是康德关于未来世界秩序的具体设想与方案。康德认为,和平状态并不是自然的,相反,它是被建立起来的。要想建立和平状态或永久和平状态,主要有赖于三项条款:

永久和平第一项正式条款:每个国家的公民体制都应该是共和制。……

永久和平第二项正式条款:国际权利应该以自由国家的联盟制度为基础。……

永久和平第三项正式条款:世界公民权利将限于以普遍的友好为其条件。

在康德看来,如果人类社会符合这三个条件,即每个国家都是共和国、世界成为自由国家(共和国)的联盟、普遍的世界公民观念,那么人类社会将会走向永久和平。在康德的逻辑推演中,当这三个条件得以兑现后,人类不同群体之间的战争,既无必要,又无可能。因此,永久和平就会成为人类社会的长期均衡状态。

当然,对一个1795年生活在东普鲁士的哲学家来说,要论述永久和平问题是非常需要想象力的。在短期内,对康德和普鲁士人来说,哪里有什么永久和平?在《永久和平论》出版十多年后,拿破仑的军队就打到了东普鲁士。此后一二百年间,欧洲还经历了数不清的战争。但是,这并不妨碍康德的理论洞察力与预见力。康德永久和平理论的魅力,恰恰在于,摆脱对眼前短暂利益和复杂局势的考量,摆脱短期时间与空间条件的束缚,超越时空来对人类面临的一项根本问题——战争或永久和平的问题——提出独特的系统思考和解决方案。尽管《永久和平论》发表在200多年前,但在今天依然是一篇历久弥新、极具思想穿透力的重要文献。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

德国哲学家、作家,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其学说深深影响近代西方哲学,并开启了德国古典哲学和康德主义等诸多流派。康德是启蒙运动时期最后一位主要哲学家,是德国思想界的代表人物。他调和了勒内·笛卡儿的理性主义与弗朗西斯·培根的经验主义,被认为是继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后,西方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

Zum ewigen Frieden《永久和平论
▲《Zum ewigen Frieden永久和平论》

到了20世纪,政治学家们将康德的思想发展成了一项国际关系理论,即民主和平论(theory of democratic peace)。这一理论的要义是,民主国家与民主国家之间更不容易发生战争。因此,随着民主国家数量和比例的增加,战争的可能性就会下降,人类就更有可能通向永久和平。在最近30年中,民主和平论在逻辑与经验两方面都得到了较为充分的论证。一项代表性研究强调从民主到和平的制度解释,即民主领导人更不愿意发动战争,是因为不仅在民主政体下动员额外资源的成本更高、难度更大,而且一旦战败,政治家们就更容易下台。另一项较具代表性的研究发现,基于对1946-1986年的战争数据,民主国家可能跟非民主国家发生冲突或战争,但确实极少跟其他民主国家发生武力冲突。原因在于,从规范层面来理解,民主国家跟民主国家更不倾向于战争,而更乐于妥协与合作;从结构层面来解释,民主国家为战争进行主动动员更不容易。

尽管如此,民主和平论亦不乏理论上的反对者。有研究认为,民主和平论的逻辑存在显著的瑕疵。即便是民主国家之间更少发生战争,也未必就是民主的原因导致的。还有研究认为,民主政体并非天然地更爱好和平,甚至跟其他政体一样好战。这些学者甚至将他们的研究作品命名为“民主战争论”(democratic war)。

然而,综合比较这些不同的理论与经验研究,民主和平论仍具有更强的说服力。除此之外,由于民主在国内鼓励自治和以和平方式解决政治争端,领导人实行民主选举和定期更替制度,所以,没有哪个民主领导人和哪个民主政府能够通过对其他民主国家发动战争、进行征服而获得额外收益。跟其他先行理论相比,这一民主政治机制导致和平的逻辑可能同样重要。

民主和平论
▲民主和平论(theory of democratic peace)是一种国际关系、政治学和哲学的理论,有些人也称之为“民主战争论(democratic war)”。该理论并不意味着,民主国家就不会发动战争;也不保证,民主国家会比其他体制的国家来得不好。民主和平深入的相关研究,进一步发掘出民主与和平之间的关联,民主国家之间可较少发生冲突,同时规模性的暴力行为也较少出现。

实际上,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欧洲内部的政治整合走的就是康德于1795年已经指出的永久和平道路。在欧共体或欧盟出现之前,欧洲经历了从前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到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转换,然后又经历了主权国家之间的许多战争。特别是,20世纪上半叶,欧洲还成了两次世界大战的主要发源地。“二战”之后,欧洲人幡然悔悟,彻底觉醒,再加上德国与意大利等国完成了民主再造,广义上的西欧已经普遍地建立起了民主共和政体。从20世纪50年代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到多国参与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再到后来的欧洲联盟,欧洲终于走出了一条超越民族国家体系并有望实现永久和平的政治新路。当然,今天欧盟还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既有来自内部的经济融合、政治整合、文化宗教问题上的挑战,又有来自外部的地缘政治——主要是欧亚大陆、中东及北非的复杂政治情境——的挑战。2020年,欧洲主要国家英国完成脱欧更是给欧盟的前景增加了不确定性。但任何新生事物总会遭遇许多挑战,甚至是挫败。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超国家的政治体,欧盟提供的是一种全新的政治解决方案。如果欧盟的政治实验能够获得初步的成功,那就恰恰证明了康德永久和平理论的远见与政治构想的可行。欧盟的实践,也为人类最终解决永久和平问题开创了一个可能的先例。

从康德的理论和欧盟的实践来看,这是一条所有民族国家先完成向立宪政体和民主政体的转型,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政治联合的道路。笔者把康德的解决方案总结为“内有自由、外有和平”八个字。“内有自由”,指的是每个国家都成为自由民主的共和国;“外有和平”,指的是自由民主的共和国可以在此基础上建立国家间的政治联盟,进而实现永久和平。最终来说,这一自由国家的联盟,是对现有民族国家模式的超越,是超越民族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无论是类似于今天的联邦,还是更为松散的邦联。

这一永久和平方案的前提是,所有民族国家都要变成同质化的民主共和国。但问题是,如今的世界仍然是一个由高度异质化的国家构成的世界。正如上文讨论的,这些国家在国家维度、政体维度以及宗教、族群、文明维度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如今的世界,依然不改全球分裂的格局。那么,基于这一前提条件,人类还能实现永久和平吗?

有人强调,无论人类社会如何演化,世界不同地区的人们与政治体总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就像今天一国之内各个地方的人们也不可能完全一样,而人类又总面临着许多共同的挑战,这就需要他们之间达成最低限度的合作。再加上武器能量等级的提升,地球已经无力承受主要大国之间的大规模战争。这样一来,“和则两利,斗则俱伤”。因此,作为具有充分理性的人类,寻求在异质性国家基础上的永久和平方案,似乎成了一种更具可能性的选择。

但问题是,这种永久和平方案是否可能?这首先是一个逻辑问题,其次是一个实践问题。在逻辑上,这一方案同样需要回答为什么异质性国家之间的战争既无必要亦无可能的问题。在实践上,这一方案还需要回答究竟需要何种制度设计来支撑这种永久和平。总之,这一永久和平方案既需要回答逻辑上是否可信的问题,又需要回答实践上是否可行的问题。

对于第一种可能的永久和平方案,欧盟既是一个理论上的样板,又是一个实践上的案例。即便欧盟还面临许多困难,但欧盟这一模式本身已然为人类和平的未来指出了一条可能的新路。对于第二种可能的永久和平方案,目前尚无可信的逻辑和证据来支撑。在目前全球分裂局面与人类企盼的永久和平之间能否找到一条兼容的道路,这对今日与未来的人类政治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至于人类是否能走出这样一条道路,这个问题恐怕还需要更多时间才能回答。历史并没有终结,人类政治的演化也不会终结。

注释

  1. 1关于国际体系的阶段划分,学术界有不同观点,参见:刘德斌主编,《国际关系史》(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2. 2关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及其对近现代国际体系的影响,参见:李明倩,《<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与近代国际法》,商务印书馆,2018。
  3. 3笔者对战后国际关系有自己的理解。关于战后国际关系历史与理论的分析,参见:盖尔·伦德斯塔德,《战后国际关系史》(第六版),张云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4. 4约翰·刘易斯·加迪斯,《长和平:冷战史考察》,潘亚玲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5. 5G.John Ikenberry,*Liberal Leviathan:The Origins,Crisis,and Transformation of the American World Order*,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1.
  6. 6关于目前国际政治格局下国际关系的主要理论流派与研究议题,参见: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五版),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13。
  7. 7关于天下体系的研究,参见: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8. 8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第七版),肯尼思·汤普森、戴维·克林顿修订,徐昕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535页。
  9. 9詹姆斯·乔尔、戈登·马特尔,《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起源》(第三版),薛洲堂译,商务印书馆,2020。
  10. 10Therése Pettersson and Peter Wallensteen,“Armed Conflicts,1946-2014,”*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52,No.4(2015),pp.536-550.
  11. 11王文锦译解,《礼记译解》,中华书局,2016,“礼运第九”,第258页。
  12. 12但丁,《论世界帝国》,朱虹译,商务印书馆,1985,第2页。
  13. 13有学者在20多年前就认为应该超越民族国家的理论研究范式,参见:Wiliam I.Robinson,“Beyond Nation-State Paradigms:Globalization,Sociology,and the Challenge of Transnational Studies”,*Sociological Forum*,Vol.13,No.4(1998),pp.561-594.
  14. 14John J.Mearsheimer*,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2014.
  15. 15关于世界政府的观念史,参见:James A.Yunket,*The Idea of World Government:From Ancient Times to the Twenty-first Century*,London:Routledge,2011.
  16. 16Alan Freeman and Boris Kagarlitsky,eds.,*The Politics of Empire:Globalisation in Crisis*,London:Pluto Press,2004.
  17. 17Pablo De Greiff and Ciaran Cronin,eds.*,Global Justice and Transnational Politics:Essays on the Moral and Political Challenges of Globalization*,Cambridge,MA:The MIT Press,2002.
  18. 18伊曼努尔·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1996,第105-118页。
  19. 19伊曼努尔·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1996,第97-144页。
  20. 20Bruce Bueno de Mesquita,James D.Morrow,Randolph M. Siverson,and Alastair Smith,“An Institutional Explanation of the Democratic Peace”,*American Poliical Science Review*,Vol. 93,No.4 (Dec.,1999),pp.791-807.
  21. 21Zeev Maoz and Bruce Russett,“Normative and Structural Causes of Democratic Peace,1946-1986”,*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87,No.3 (Sept.,1993),pp.624-638.
  22. 22Sebastian Rosato,“The Flawed Logic of Democratic Peace Theory”,*American PoliticalScience Review*,Vol.97,No.4 (Nov.,2003),pp.585-602.
  23. 23Anna Geis,Lothar Brock,and Harald Müller,*Democratic Wars:Looking at the Dark Side of Democratic Peace*,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6.
  24. 24Bruce Russett,*Grasping the Democratic Peace:Principles for a Post-Cold War World*,1993.

・原文选自《抵达:一部政治演化史》第十五章“新的历史时刻:从现在到未来”的部分内容。(第697-715页)

・感谢理想国与上海三联书店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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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一部政治演化史
▲《抵达:一部政治演化史》包刚升,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23

**导言** 概念性框架 第一部  霍布斯问题 第一章  从自然状态到利维坦 从人类个体到群体生活 国家起源的理论问题 早期国家兴起的社会条件 第二章  国家与战争的互相塑造 中国古代国家的兴起 欧洲近现代国家的兴起 国家构建与扩散的逻辑 第三章  帝国兴起、统治与衰落的逻辑 帝国的兴起 战争模式与蒙古帝国的崛起 帝国的政治统治及其衰落 第二部  阿克顿问题 第四章  选择统治者的难题:理想与现实 理想统治者的模型 人类历史上的统治者:好与坏 统治者的目标函数与约束条件 第五章  君主统治模型的困境 统治者自身的困境 控制武力的困境 管理官僚体制的困境 第六章  君主统治模型的社会成本 治乱兴衰的周期 民众福祉与社会风尚 马尔萨斯陷阱 第七章  古代世界的政体选择 古希腊的城邦民主制 古罗马的共和政体 为何君主统治能够长久? 第三部  洛克问题 第八章  作为一种模式的封建主义 欧洲危机与封建主义的兴起 封建主义是一种政治发明 封建主义的实力结构、制度规则与观念体系 第九章  从封建主义到立宪政体 《大宪章》何以成为可能? 英国立宪政体的确立 绝对君主制与立宪君主制的分化 第十章  现代分权制衡政体 美国政治的历史基础 美国制宪与混合政体 法治与司法审查制度 第十一章  工业革命与古代政治的终结 立宪政治与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与古今政治的转换 文明范式的竞争、切换与演化 第四部  托克维尔问题 第十二章  现代民主的兴起 保守、进步与普选权 现代民主兴起的逻辑 民主论战的托克维尔拐点 第十三章  民主政体与现代政治的塑造 民主如何约束利维坦? 民主与大政府的兴起 民主的历史坐标及其未来 第十四章  后发展国家的政治演化 全球体系中的后发展国家 制造利维坦:后发展国家的国家构建 约束利维坦:后发展国家的政体演化 第十五章  新的历史时刻:从现在到未来

・人类的政治演化:成就与差异

・国家、政体与文明维度上的全球分裂

・超越民族国家?抑或可能的永久和平?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包刚升,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理论、比较政治与政治史,著有《民主崩溃的政治学》《政治学通识》《民主的逻辑》等。其中,《民主崩溃的政治学》获评“《新京报》2014年度社科书”,并于2022年由英国劳特利奇出版社(Routledge)出版全球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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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美]汉斯·摩根索,徐昕 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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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和平:冷战史考察》[美]约翰·刘易斯·加迪斯,潘亚玲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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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国际关系史(第六版)》[挪]盖尔·伦德斯塔德,张云雷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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