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一统”是中华文明史上一个重要的政治观念。它的形成和历史实践对于中国国家形成的独特发展道路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结构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清朝的“大一统”实践是中华文明历史主体结构形成的重要环节,它把广袤领土和众多民族成功纳入统治范围,探索在千差万别的民间社会和地域文化之上实行政治、文化统合的基本模式与机制,对于中国的历史连续性和政治、思想、文化的持久统一产生了深远影响。
杨念群的《“天命”如何转移——清朝“大一统”的形成与实践》一书,将“大一统”作为方法,考察清朝统治者如何通过“大一统”观念的建构,冲破少数民族身份束缚,树立政治权威和统治合法性,获得承接“天命”的资格,开启了理解中国传统政治和皇权运作机制的全新视角,亦有助于理解近代中国为何在经历严重民族危机、革命战争和国家建设过程之后,仍延续着清代的立国规模和文明主体结构这一重要问题。
全书除绪论、余论外,共分七章,分别探讨了清以前历代王朝的“正统论”及其与“大一统”观的关系;清朝对“大一统”观的再诠释;清朝“正统论”的多元特性及边疆治理模式;清帝和官僚、皇权和基层治理的关系;清朝的乡约、宗族与治道的变迁;“大一统”观念在近代中国的变异;清末民初思想界对“大一统”观念的重构等问题。
本书在方法论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不把“大一统”仅仅理解为一种观念体系,而更将其视为一种历代王朝建立统治合法性的具体政治实践。作者认为,清朝“大一统”是集军事征伐、疆域控制、地方治理、正统论建构等一系列观念与实践相结合的表述与行动体系。首先是疆域扩展;其次是围绕疆域扩展建立起来的一套礼仪系统和统治模式,作者着重研究了清廷为有效统合多元族群和治理广土众民所实施的“二元治理模式”,以及皇权与地方政府和官僚之间的博弈机制。再次是“文本建构”和历史书写,以此确认疆域拓展和王朝统治的正当性,作者详细探讨了淸帝如何在改造儒学和吸收各种思想、宗教资源的基础上重塑“正统论”,消弭南宋和晚明的历史记忆和“华夷之辩”,建立起“大一统”思想框架和清朝统治的意识形态基础。清代“大一统”观自形成后,就具有了收编知识界各种异见的功能,既制约着中国的政治秩序和治理模式,又形塑了中国人的文化意识和深层心态,在近代则成为各民族联合抵抗西方入侵、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重要政治文化资源。
本书的另一显著特点是广泛汲取了近二十年来中国区域社会史、新文化史、历史人类学等研究领域的成果,同时又对上述研究路径和方法进行了反思;既结合又突破了传统思想史、政治史与社会史的视野与研究方法,关注思想观念与政治实践的互动展开,王朝制度与意识形态的相互关联。在研究取向上,一反流行的“眼光向下”视角,更多关注上层的决策逻辑和政令自上而下贯彻的模式,探讨朝廷的真实意图对于地方治理的影响,甚至提出要设身处地去想象淸帝怎样在政治、文化、族群空前多元的历史条件下组织起帝国的权力系统,理解帝王的逻辑和由帝王、官僚到基层社会层层分梳的统治与治理模式,深入揭示皇权的本质。
该书亦与美国“新清史”研究展开对话。作者认为,新清史大量借助满文档案史料,强调满族的族群特征,以化解清帝作为“大一统”代言人的历史形象,过度强调清朝统治集团的族群认同及文化特性对于政治治理的支配作用,而对清朝统治者主动吸收融合汉族文化的事实及其作为多民族代表的象征统合意义视而不见。更以西方近代民族国家的历史模式去量裁中国历史图景,把清朝对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征伐和治理看作是一种类似近代西方帝国主义的殖民扩张行为,以此消解“大一统”观念的合理性,难免产生“时代错置”。相对于运用西方的理论、概念,透过西方的认知框架去认识中国,作者更希望激活中国文明传统和历史经验中本有的观念和语词,如“正统”、“大一统”、“文质”、“夷夏”、“经世”等,在充分把握这些语汇历史意涵的基础上,形成对于中国历史的解释框架。

如果说《“天命”如何转移》在宏观层面探讨了清朝“大一统”的观念与实践,本书则通过具体而微的案例,阐释了清朝如何把广土众民纳入统治范围,在多族群混居地区进行治理的模式和机制。
书中所称“直隶口外地区”,大致相当于今天河北省北部、辽宁省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的广大地区,总面积约20万平方公里。其历史联系则更为广阔,可辐射至整个蒙古地区,甚至远至布里亚特。这里是清代直隶和藩部的交界,除府、厅、州、县,还分布着蒙古盟旗、蒙古内属旗、牧厂、皇庄、行宫、围场等,生活着民人、八旗、内务府包衣、外藩蒙古等多个族群。
清朝的直隶口外地区,共存在盟旗、内务府、太仆寺、礼部、州县、察哈尔部、热河都统七个政府,管理着外藩内扎萨克旗蒙古人、满洲八旗人(包括蒙古与汉军)、察哈尔八旗人、内务府包衣旗人和民人五个族群,以及州县地、旗地、围场、牧厂、皇庄、行宫、台站七个政治单元。行省制度下的道、府、厅、州、县,负责管理与民人相关事务。昭乌达和卓索图两盟内的蒙古扎萨克旗,主要处理本旗旗务,隶属于理藩院和热河都统。八旗驻防归热河和察哈尔都统节制。内务府在这一地区设有分隶于上驷院和庆丰司的皇庄、行宫与牧厂,管理着大批内务府旗人和包衣。太仆寺和礼部的牧厂也位于此处。察哈尔部最初由京中蒙古都统兼辖,在察哈尔都统设立后改由其直辖。木兰围场则由多个机关分理。
这七个政府各有其独立的运行规则和权力范围,在分而治事同时又互相联系、制约,中央则依据自身力量强弱,选择适合自己的行动策略。作者以“七重奏”来形容这套在复杂程度上前无古人的制度设计。在古典音乐中,七重奏是七位演奏家运用七件形制不同、但在构成音乐织体上同等重要的乐器来完成一个室内乐作品。这个比喻形象揭示出直隶口外地区七个政府的不可分割性和清朝多族群地区统治模式的特点。
本书修正了以往直隶口外治理模式研究的两种主要路径,一种是关注理藩院-盟旗制(或察哈尔八旗旗制)和行省制区分的“二元模式”论,其核心观点是,认为在漠南蒙古地区存在着旗、县并立的二元体制,其中旗隶属于盟,盟隶属于理藩院;府、厅、州、县则属于行省系统。另一种是从20世纪初日本学者的“本部论”到“新清史”,强调清朝的“帝国”性质,关注满蒙等族群的内部历史脉络和身份认同,而忽略他们如何聚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作者认为,族群和身份认同理论扩展了历史研究的视角,但它只是一种分析框架,不同于历史事实本身。儒家学说和“礼制”对清朝统治的影响远远超过“内亚因素”。如不能从整体上把握直隶口外地区多重政府管辖的全貌,只叙述某几个方面因素而忽视其相互联系,就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本书认为,通过这套“七重奏”的政治治理模式,清朝有力实现了对多族群混居地区的控制。它的成功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它符合该地区居民的基本利益。外藩蒙古和察哈尔部数百年来绵延不断的战争终于结束,普通人过上了相对稳定的生活,基本安全得到保障,生活水平得到提升。第二,在这个总面积相当于今日两个浙江省的广阔区域内,没有发展出一方独大的势力,维护了该地区统治的稳定。
本书提供了一个在多族群聚居区域进行有效统治的样本。作者指出,在世界历史上,多族群共存是常态,多重政府并存也不罕见。事实上,几乎没有哪个民族国家真的由单一“民族”组成,也没有哪个帝国只采取一种方式进行治理,关键在于怎么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多族群混居”并不是“民族问题”产生的根源,相反,它更有可能是“民族问题”得以解决的途径。
作者简介

李志毓,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著有《惊弦:汪精卫的政治生涯》、《大浪淘沙:中国革命中的国民党左派与知识青年》等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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