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兰新片《奥德赛》正在热映。奥德修斯十年归乡途中,最令人屏息的段落莫过于那些“闯入”:误入独眼巨人的洞穴,同伴被生吞,他靠“无人”的诡计刺瞎巨眼才得以脱身;登上女巫喀耳刻的岛屿,船员被变为猪,他凭借神赐草药压制魔法,反而赢得女巫的指引与款待。英雄每一次踏入未知的空间,都意味着与异类的一场遭遇——或兵刃相见,或握手言和,而结局往往取决于他如何对待那个空间里的“居住者”。
这类“闯入危险空间并与异类周旋”的叙事,几乎存在于每一种文明的故事传统中。在东亚民间叙事里,它呈现为一种更具体的类型——凶宅捉怪得宝故事:住客夜宿无人敢居的凶宅,与作祟的精怪交锋或对话,最终识破秘密、掘得财宝,凶宅转为吉宅。三国曹丕《细腰》中,何文夜伏梁上,呼“细腰”而问出金、钱、银、杵之精的所在;日本江户时代的“宝怪型”故事里,武士同样在凶宅中遇到黄、白、红各色精怪,同样通过对话得知其为金银铜之化身。故事的骨架高度相似,甚至可以追溯到同一文本。
但真正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同样的故事,中国的精怪总是被杀死,日本的精怪却往往被祭祀?这背后是怎样的精怪观、信仰传统与民族心理?毕雪飞与郑博宇的这篇论文,从中日两国大量古籍与口承文本出发,追踪这一故事类型从《细腰》到日本“宝怪型”的传播轨迹,试图回答的正是这个问题。
凶宅指不吉利的或闹鬼的房舍。民间故事中的凶宅通常出现鬼物精怪,入住其中,有人仓皇而逃,有人甚至丧命,有人则转凶为吉。后者所遇凶宅往往转化为吉宅,让居住者发迹,这一类故事被称为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中日均有大量传承于世。
中国学者刘守华与顾希佳对“凶宅捉怪”故事的传播与类型进行了精细考论。刘守华比较苏遏故事与阿里故事后指出,该故事早在唐代就已传入并扎根阿拉伯地区。顾希佳则梳理其历史流变,将其细分为“凶宅捉怪型”和“凶宅捉怪得宝型”两个亚型,认为早期文本强调主人公的勇敢与机智,鼓励通过努力改变命运,晚近文本则受宿命论与因果报应影响。近年来,黄璐婷运用故事形态学理论,将故事细分为七个类型变体,构建其“生命树”结构。
日本方面,相关研究曾经形成“日本中世独自形成器物为怪”的主流观点。1994年,田中贵子指出这一“国内视野”的局限,主张日本器物怪受中国文献影响。铃木满认为日本怪物寺院故事的源泉来自中国,形成“宝怪型”“汉字妖怪型”“旧物型”等类型,其中包括凶宅捉怪得宝型,但故事在日本的生成与传承仍有待进一步分析。
钟敬文曾列出53个中日同母题故事类型,其中第32个“宝怪”即凶宅捉怪得宝型。目前的比较研究仅在其他类型研究中有所提及,如千野明日香在比较中日烧炭富翁故事时提及该故事,认为中日对财宝的认知存在差异。鉴于此,本文通过对中日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文本比较分析,探究该故事的传播、变异及其原因,并在探讨同源故事跨国传播条件的基础上,思考民间文艺学跨国传播研究路径问题。
一、中日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
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具有世界性,汤普森将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归入AT326A型,即从痛苦中解脱的灵魂型故事,德国学者乌特将故事归入ATU326A中,进一步扩充了故事传播的范围,显示该故事类型在世界分布的广泛性。丁乃通将中国此类故事划入AT326E藐视鬼屋里妖怪的勇士型中,金荣华将其归入AT745B荒屋得宝型,祁连休将其归入凶宅得金型,顾希佳将该故事类型纳入AT326E中,并进一步细分出凶宅捉怪型和凶宅捉怪得宝型两个亚型。按照顾希佳的分类将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的主要情节归纳如下:
凶宅捉怪得宝型:1.某人入住凶宅;2.遇见精怪;3.消灭精怪;4.凶宅变吉宅;5.获得财宝。
日本将此类故事称为宝怪型故事。关敬吾将其列入AT812宝怪型故事,并将其归类于“愚蠢的动物”中。稻田浩二将“灵魂的作用”类故事分为“生灵、死灵与新生”,其中,IT295宝怪型故事被归入“新生”之列,并指出此类故事与渔夫富翁型故事、怪物寺型故事多有结合。根据稻田浩二的分类,将故事情节归纳如下:
宝怪型:1.巡礼僧入住凶宅,夜晚出现化为人形的精怪;2.精怪告诉巡礼僧自己的本体是财宝后消失;3.巡礼僧第二天早上挖出财宝,凶宅变吉宅。
比较中日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内容,发现其核心母题链基本一致,即“(某人)入住凶宅→解决精怪→获得财宝”,但入住者身份以及精怪的去向存在着明显差异。
二、同出一源:《细腰》在日本的流播
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很早就在我国出现了,至今仍有丰富的文本流传。根据魏晋时期的记载推断,口头流传至少在这之前已在民间传播。三国曹丕《列异传》中《细腰》一文,是目前搜集到的文献中较早的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其文如下:
魏郡张奋者,家巨富。后暴衰,遂卖宅与黎阳程应。应入居,死病相继,转卖与邺人何文。文日暮乃持刀上北堂中梁上坐。至二更,忽见一人,长丈余,高冠黄衣,升堂呼问:“细腰,舍中何以有生人气也?”答曰:“无之。”须臾,复有一人,高冠青衣,次又有高冠白衣者,问答并如前。及将曙,文下堂,如向法呼细腰,问曰:“黄衣者谁也?”曰:“金也。在堂西壁下。”“青衣者谁也?”曰:“钱也。在堂前井西五步。”“白衣者谁也?”曰:“银也。在墙东北角柱下。”“汝谁也?”曰:“我杵也!在灶下。”及晓,文按次掘之,得金银各五百斤,钱千余万。仍取杵焚之,宅遂清安。
《细腰》已具备“入住凶宅—解决精怪—获得财宝”核心母题链,其“化身外观对应精怪”“模仿精怪降怪”等母题影响深远。该故事被《搜神记》收录为《何文捉怪》,同书另有同类型故事《丹阳道士》《安阳亭书生》,表明魏晋时此类故事已成熟。
至唐宋时期,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在《细腰》的情节基干上进一步文学化,情节与描写更为丰满。唐代张荐《灵怪集•旧宅三怪》、牛僧孺《玄怪录•元无有》、谷神子《博异志•苏遏》,宋代李昉《太平广记•姚康成》、龚明之《中吴纪闻•林大卿买宅》等均属此类。除外观外,精怪还会以吟诗的方式对应其本体,如《元无有》中四怪所吟诗句分别对应故杵、水桶、烛台、破铛四物。《姚康成》中笛子精怪所吟“当时得意气填心,一曲君前值万金。今日不如庭下竹,风来犹得学龙吟”亦暗示其本体身份。
延至明清,此类故事多见于笔记小说中。如明代江盈科的《闻纪•梁泽遇三怪》、朱国祯的《涌幢小品•罗文节钉怪》,清代褚人获的《坚瓠集•银精》、俞樾的《右台仙馆笔记•捉鬼罗大》等,均延续了《细腰》的核心母题链,其外则发生了丰富的变异。当代故事中仍有大量传承,如山东的《沈万三传说》、浙江的《叫化子捉鬼》、上海的《只认衣衫不认人》等,可以看出《细腰》对同类故事的历时性影响。

日本凶宅故事母题在平安时代已成为文人的写作素材。《源氏物语》第四帖《夕颜》中,源氏与夕颜在荒屋幽会,不幸遭遇怨灵致使夕颜死去,二人的恋情迎来悲剧结局。镰仓时代的《宇治拾遗物语》中记录了宇多法皇除怨灵的故事,已经具备了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入住凶宅—解决精怪—获得财宝”的基本情节。在民间叙事中,此类故事亦深受人们喜爱,至今仍流传于日本各地,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辑录日本大分县的一则故事如下:
武士夜宿凶宅。夜半,板下忽现黄裃一人,连声呼曰:“佳运!佳运!”俄有应声者,私语良久乃去。继而白裃、红裃者相继而出,问答如旧。武士效其声呼而询之。对曰:“此宅本巨富旧居,板下藏金银铜钱。黄裃者为金精,白为银精,红为铜精,吾乃壶精也。”及旦,武士偕乡民掘地,得巨壶,内满贮金、银、铜诸币。
析出该故事的核心母题链“入住凶宅→解决精怪→获得财宝”,与《细腰》基本一致。不仅如此,除了主人公被置换成日本人熟知的武士以外,细节部分也高度一致,如精怪身着黄裃、白裃、红裃以及对应的本体金、银、铜,与《细腰》中的黄衣、白衣、青衣及其本体相同,据此可以判明该故事来源于《细腰》。
民间故事除口承外,书载传播亦不容忽视。随着遣唐使来华,中国典籍传入日本,大量故事被改编传播。891年成书的《日本国见在书目录》已收录《搜神记》,可见《细腰》最晚在9世纪末已传入日本。日本故事主人公多为僧侣、武士,推断最初由知识阶层改编,后普及于民间。中国志怪故事为日本口头文学提供了丰富素材,推动了其民间叙事的发展。
日本九州、四国两地流传大量与《细腰》高度相似的宝怪型故事,这与九州作为中日早期交流窗口密切相关。除大分县外,爱媛县流传的故事中,叫花子夜宿鬼宅,出现身着黑、银、金裃的太夫,对应金、银、铜三种财宝;香川县的故事中,大小各异的青衣精怪则为装满小判的小、中、大瓶化身。九州特别是博多湾一带,是古代中日交流的最前沿,徐福、牛郎织女等中国传说均在此流传。分析情节变异发现,九州及周边地区变异最小,几乎保留《细腰》原貌;向本州西南部推进,变异逐渐增多。
辑录冈山县的一则故事如下:
旅人夜宿凶宅。夜,一细腰女子自厨间出,燃地炉薪火。俄有青、白二鬼,跃出柜中,围炉闲话。鬼言:“久不食人,今当捕之。”语未毕,鸡鸣乍响。二鬼惶然曰:“时至,明夕再议。”倏然遁去。及旦,旅人搜厨中,得朽杵一枚;启橱柜,见二瓶,一贮铜钱,一盛白银。旅人遂居于此,终成巨富。
该故事保留了“化身外观对应本体”的母题,捣杵化身为细腰女性,明示该故事源自《细腰》。但与《细腰》中“细腰”多次帮助何文不同,冈山县故事中的细腰女性袖手旁观,旅人幸得鸡鸣惊退青白二鬼才保命。旅人既无勇武,也未显智慧,若非青白二鬼误判时辰,恐怕性命难保。
随着故事的传播,时代以及地区的社会文化背景逐渐与之结合,从而产生更多的异文。在日本近畿、中部、关东地区流传有一类与“三井”结合的宝怪型故事,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商业“神话”叙事。
辑录京都府的一则故事如下:
某地有凶宅,前居者尽亡。有巡礼僧无所投宿,遂止焉。夜半,庭中三井俱生异兆:一井出青魂,一井出赤魂,一井出白魂。三魂凌空交错,翩跹而舞。僧睹之,私忖:“井中必有重金。”及旦,使人凿井发之。青魂之井得铜钱,赤魂之井得黄金,白魂之井得白银。僧以此货殖,累资巨富。缘发迹于三井,遂改氏三井,是为三井家之始。
该故事仍可见《细腰》痕迹,但主人公从身份模糊的旅人变为三井家先祖。三井是日本著名财团,其先祖三井高俊弃武士身份从商,后经三井高利创新经营、为幕府服务,逐渐成为日本首富。由于三井家以江户、京都、大阪为中心经营,对民众影响较大。普通人难以理解其迅速崛起,便借用流传已久的宝怪型故事,为三井家先祖的发迹增添了“合理”解释。
故事继续往北传播,繁华的商业背景逐渐被婚嫁生活取代,成为普通民众最为关心的事情,但由贫致富仍是人们希望的最后结局。
新潟县流传有这样一则故事:
有老夫妇育三女。长女久未适人,祈于出云神。神谕:“汝夫乃出云町修行者奥坊主。”女遂往出云,嫁柴舍男子。夫妇寄居废屋。夜半,三稚童现于地炉侧,语二人曰:“吾乃金魂,因久无人识而现。西畔柳下,埋金瓶三具,可掘取之。”奥坊主得金,后擢为大庄屋。
该故事主人公变为贫穷的新婚夫妇,底层命运如何逆转是百姓最关心的问题。精怪化作孩童,充满人间烟火气。大庄屋是江户时期负责管理十几个村庄的“村官”,也是当时民众能接触到的上层人物,丈夫不仅发了横财还成为大庄屋,承载了民众对财富与地位的最高期盼。不过,故事已失去“化身外观对应本体”的母题,仅保留数量“三”的对应,并为精怪显化增加了“财宝因想出世而作祟”的理由。
至本州北端的青森县,宝怪型故事情节进一步发生了丰富的变异,并且与渔夫富翁型故事结合,显示了民间故事强大的组合能力。
列举青森县的一则故事如下:
大阪渔夫蛸左卫门,贩鱼于江户,悦富家女,登门求婚。富豪曰:“吾为江户巨擘,非有资产,不得娶吾女。”蛸左卫门遂返,乞得主家凶宅,遂得婚配。婚后,渔夫远出贩鱼,妻独守空宅。每夜,十二毛坊主现身宅中。妻心无惧,具酒食以祀。祀满七日,毛坊主语其妻曰:“吾本黄金,埋于十二土藏之前,欲入人世,故夜夜现形。”言讫消散。夫妇掘地得金,遂成殷富。
主人公仍为夫妻,但丈夫的职业换成了渔夫,显然与青森县作为渔业大县的地域特色密切相关。渔夫身份更贴合当地民众认知,同时还自然嵌套了当地流行的“渔夫富翁型故事”,使情节更加丰富。渔夫富翁型故事诞生于海上渔民之间,沿日本“西回航路”传播。西回航路开辟于17世纪前期,从山形县出发,沿日本海经关门海峡、濑户内海至大阪,后经政商河村瑞贤开发延至青森县。渔夫富翁型故事于海上诞生,在渔民、水手间口耳相传,逐渐扩散至日本各地。
渔夫富翁型与宝怪型故事因皆涉及由贫致富而自然嵌套。新潟县的渔夫富翁型故事中,赤鬼、青鬼、黑鬼分别对应和服、金银、编织袋,可见同样吸收了《细腰》内容。不过,青森县的故事将精怪显化嵌套进渔夫富翁型,加之精怪化身、数量及时间跨度的变化,已难辨其源。
据此,中日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均传承于《细腰》,已经十分明了,在日本的传播过程中,我们发现从九州至四国、中国地方、近畿,再到关东地区及东北地区,变异越来越大。关敬吾在《日本昔话大成》中亦按照上述顺序记录了宝怪型故事的地域分布,极有可能与该故事的变异情况以及传播路线有关。
故事流传到另一个地方必定经历适合当地讲述的变异。试想,如果中国故事中穿着宋服的主人公,在日本故事中不换成和服,民众就很难理解与想象宋服到底是什么样的。正如刘守华所说:“即使是沿用同样的构思方式和情节结构,人们也总要按照本民族的生活、习俗、心理与艺术传统对作品加以改造,使故事带上为本国人民所熟习和喜爱的生活情趣与艺术风格。”日本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虽然与中国的故事同出于《细腰》一源,但在变异的过程中,对待精怪的态度上差异尤为凸显,究其深层原因,与民族心理与信仰息息相关。
三、走向异流:精怪在日本的命运逆转
在中日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中,“精怪的生死”差异较大。在40例中国故事中,明确说明精怪死亡的共23例,其中21例由主人公主动杀死,方法包括挖掘、焚烧、劈砍、烹煮等;精怪消失或被处理的有16例,包括消失、逃跑、被收服、埋入地下或丢入水中。若从“主人公是否击败精怪”看,则共有36例符合。可见“击败精怪”是中国此类故事最核心的母题。
在71例日本故事中,除4例无相关描述外,精怪始终存活的有12例,入世30例,自动消失16例,被挖出死亡9例。精怪本体为财宝,因欲入世而作祟,被挖出后便不再作祟。自动消失多因主人公品德高尚或祭拜行为,精怪赠宝或助其得宝后消失。9例被挖出后死亡者与《细腰》高度相似,应是受其影响的结果。除此之外,其余文本从未出现杀死精怪的情节,仅1例使用“退治”一词。相比中国故事对精怪的赶杀,日本故事态度温和,主人公往往实现精怪心愿、助其成佛。
《细腰》中的何文先因“细腰”的庇护而不被金、银、铜三怪所发现,后又受“细腰”指点成功除去金、银、铜三怪,最后将“细腰”的本体杵焚烧殆尽,这种行为完全是恩将仇报。后世之人大概觉得何文的行为于情于理都有些过分,在对待精怪的态度上做了折中处理。如唐代谷神子所撰的《博异志》中有《苏遏》一文,就是在《细腰》基础上做了些许变异。其文梗概如下:
扶风苏遏贫苦,以贱价质当凶宅,夜宿其中。见东墙赤物与西墙“烂木”对话,得知作祟者为“金精”,此前居者福薄致死。苏遏次日挖掘,西墙下掘出朽柱(烂木),东墙下掘得方石,上刻“夏天子紫金三十斤,赐有德者”。烂木建议苏遏改名“有德”,并承诺将其送昆明池后不再扰人。苏遏改名后掘得铁瓮,内有紫金三十斤。他修宅还钱,送烂木入池,闭户读书三年,后入幕府,七年官至冀州刺史,凶宅自此安宁。
苏遏得宝后修德苦学,最终功成名就,且送“恩人”烂木入池,与何文焚烧“恩人”杵形成对比。主人公从武力示人的何文变为勤学苦读的苏遏,凸显儒者比武者更有德行,从而彰显儒学教化之功。
精怪屡遭赶杀与自古以来的精怪信仰有关。晋代葛洪在《抱朴子》中云:“又万物之老者,其精悉能假托人形。”“物老成精”是中国人对精怪的认知,从而演绎出一系列的精怪故事。精怪具备固定的物质形体,包括人类以外的所有物类,既包括动物、植物,也包括无生命物及人造的各种器物,这些物类由于某种原因获得灵性和神力,从而产生变化。它们既能化形成人,又能复现原型;既通人性,又具物性,通灵变化,介入人间生活,祸福于人。精怪虽有善恶,但古人多视其为不祥与灾祸之兆。《搜神记》中,孔子对化为妖怪的“五酉”亦表达了相关看法。
此物也,何为来哉?吾闻:物老则群精依之,因衰而至。此其来也,岂以吾遇厄绝粮,从者病乎?夫六畜之物,及龟、蛇、鱼、鳖、草、木之属,久者神皆凭依,能为妖怪,故谓之“五酉”。五酉者,五行之方,皆有其物。酉者老也,物老则为怪,杀之则已,夫何患焉。或者天之未丧斯文,以是系予之命乎?不然,何为至于斯也?
《五酉》故事讲述的是孔子及其弟子子路、子贡等人周游列国困厄于陈时,夜战鳀鱼妖怪烹食之而走出困境的故事。《白虎通•五行》云:“酉者,老也(今补案史记律书云酉者万物之老也)。”即“物老成精”。从孔子的解释来看,“五酉”已是当时存在的概念,而物老成精会祸于羸弱之人,应当消灭它。此事虽不排除后人附会,但仍然体现了儒家对精怪的态度。道教也承认精怪的存在,以“捉妖拿怪”来彰显其法术神威的能力,佛教同样宣扬其佛法无边,拥有能够镇压一切邪魔妖孽的力量。在宗教力量的介入下,精怪的本体往往被送往道观、寺庙等场所,以免再生祸患。民间故事中,道士或僧人驱除精怪的内容也屡见不鲜,可见佛教与道教对精怪的打压早已深入人心。物老虽有灵,但终究不是人类,只要有为祸的可能,就不会被轻易放过,儒释道对精怪赶尽杀绝的态度基本是一致的。
古代一些富贵人家常常把大批财宝藏于自家宅院里,以传给子孙后代,由于种种原因,有时财宝会失传,偶然被一个陌生人得到,这样的奇闻怪事是人们喜闻乐见的。然而,如果获得财宝没有前置条件,故事便会因人人都可得到财宝而失去趣味性和可信度,因而必须给主人公添加常人不具备的特点,如“勇者”形象。那么,如何证明主人公之勇呢?光愿意入住凶宅还不够,必须通过各种奇思妙想击败凶宅中的精怪,才能符合“勇者”的形象,从而获得大量的财宝。顾希佳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也是不怕鬼故事的一种。古人鬼怪不分,他们一方面迷信鬼怪,害怕鬼怪,一方面又总有一部分人会不信这个邪。”㊶反映到故事中,只要主人公拥有对付精怪的能力,就会毫不犹豫地去打压精怪。
晋代《搜神记》中,道士谢非发现祠庙神灵实为白鼍与乌龟,便召村民共杀之。唐代《潇湘录》中,秀才张珽与精怪相谈甚欢,得知其本体后却挥剑追杀,并贩卖其本体玉带、金杯。可见,即便精怪未害人,一旦被识破本体,也难逃被铲除的命运。这就是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贯穿始终的母题,即精怪必须被消灭。“捉”字的背后是精怪遭到赶杀的命运,因为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精怪总是和不安、干扰、灾难、死亡等联系在一起。它们或被烧死、杀死,或主动远离,无不体现人类“驱怪”的心理。
当然,同样的母题传到日本后,必然经过当地民众的改编,才能符合他们的审美情趣。与中国故事中对抗精怪相比,日本故事中对精怪多是安抚与顺从。他们力图达成精怪的心愿,甚至可以选择性忽略精怪们曾经犯下的恶行,因而日本故事中的精怪往往能够得偿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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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将物老之精形成的器物怪称为“付丧神”或“九十九神”,认为寻常的物品如果经过百年的沉淀,就能获得灵魂与生命,拥有奇异的能力。平安时代《今昔物语集》中“东三条铜精成人形被掘出”是日本较早的付丧神故事,阴阳师认为铜精是物之精气,虽然变化为人却不会对人造成危害。中世盛行的绘卷中物老为精、器物为怪的画面俯拾皆是,如《土蜘蛛草纸》(东京国立博物馆藏)描绘了源赖光斩杀土蜘蛛的故事,源赖光神色淡然地与炉架、葛笼、水盆等日常用品幻化的妖怪共处一室,让人觉得这类妖怪并不会使人感到恐惧。《化物草子》中勺子、锅、稻草人等幻化成妖怪或向人乞食或与女性交往,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谐谑趣味。这些付丧神与人类的互动更像一种游戏,一旦被发现本体就不会再出现,并不会对人类造成危害。
同为中世的《付丧神绘卷》认为器物须经历百年且被主人抛弃产生怨恨,才能成为付丧神。它们对人类怀有敌意,最终受僧侣感化皈依佛门。该卷别名《非情成佛绘卷》,旨在宣扬真言宗“草木非情,发心修行成佛”的说教,先污名化付丧神,再宣扬佛法的法力,以达到宣教的目的。但这种污名化并未被大众接受,江户时代的绘卷更注重付丧神的滑稽与娱乐性,如《妖怪婚礼绘卷》描绘妖怪模仿人类举行订婚、结婚典礼以及生产婴孩的场景,呈现出诙谐幽默的特色。
付丧神是陪伴人类百年之久才得以化身的精怪,与人类有着极深的联系,一些付丧神甚至可以接收来自原主人的情感。江户中期的著名画家鸟山石燕在《百鬼徒然袋》中绘制了大量付丧神,并在画卷上添加了文字说明,其中由武士的马镫化身的付丧神“镫口”忠心耿耿,由镰田政清的马鞍化身的付丧神“鞍野郎”则同主人一样对背叛者充满憎恨。付丧神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人类意志的延续。这样的付丧神进入民间故事中,人们愿意聆听他们的话语,也愿意欣然相助。
另一方面,日本人认为神既会带来恩惠,也会带来灾厄,而祭祀是将神明的力量反转的咒术,可以将灾厄转化为恩惠。佛教传入日本后也利用了这一点,影响着日本民众的心理。日本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中主人公多以六部、僧人居多,精怪的化身也常以“黑坊主、赤坊主、一目小僧”等僧妖的形象出现,就是受到佛教影响的结果。净土教宣扬人人死后都能进入净土,享受极乐世界,使得日本民众对死后世界的关注度大幅上涨,加之儒学的影响,催生了日本的“祖灵信仰”,使先祖成为以佛为名的传统神灵。通过子孙的祭祀,先祖的灵魂可以除去污秽成佛,而如果无人祭祀,亡魂就会通过作祟吸引他人来祭祀。

日本人认为亡魂作祟会引发灾祸,进而发展为独特的怨灵信仰,最终演化成以平息亡灵怨气为核心的慰灵祭或镇魂祭。慰灵与镇魂都是通过祭祀来安抚亡灵,从而达到消灾减祸的目的。日本有名的四大怨灵中,早良亲王通过被追封为崇道天皇,专门修建神社进行祭祀的方式来消除其怨气,菅原道真则随着人们的祭祀,从怨灵升格成学问之神。可见,日本观念中邪祟受祭祀后可消怨升格,化祸为福。至中世,日本佛教结合中国“无情有性论”,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草木成佛论”,认为无情的草木亦可成佛。这一观念与本土信仰结合,进一步扩大了神明的认知范围。由此,日本的精怪不论是作为邪祟还是作为无情物,都有了成神的途径,拥有了中国精怪无法企及的特殊地位。
在日本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中,作祟的精怪常被视作潜在的神明,一些故事中甚至直接以“金神”来称呼出现的精怪,因此主人公不敢抱有不敬之意,有的人在精怪离开后仍坚持祭拜七天七夜,足见日本人对所遇精怪的崇敬与虔诚。故事的主人公完成了精怪下达的任务,这种任务可以是助其脱困,可以是通过考验,也可以是祭祀供奉,而精怪因此消退怨念与恶意,升华为带来恩惠的神明,赐下财宝(食物)。从这一点上来看,日本的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已经将故事引向“敬神之人得神之赏赐”的核心母题,其本质不是为了消除精怪,而是为了督促人们顺从、礼敬神明,并让人们深信只有如此才会得到神明的恩惠,反之,就可能像凶宅曾经的造访者一样死于非命。
结语
通过比较可知,中日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同出于《细腰》一源,但在其传承与变异过程中,逐渐走向异流。故事落地于日本后,母题链保持稳定未变,变异部分包括主人公的身份、精怪的形象等,最显著的是中日对待精怪截然相反的态度与方式。相比中国直接杀死精怪夺取财宝,日本则多通过帮助精怪寻求赏赐。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变异,与日本民族心理以及信仰密切相关。
中国的精怪信仰受到儒家、道教、佛教的多重打压,早已与灾祸深深地关联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精怪再怎么与人为善,都逃离不了被赶杀的命运,而除去精怪之人则被视为英勇者,不必担心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的凶宅捉怪得宝型故事中,主人公们始终站在人的立场上去对抗精怪,体现了对可能带来灾祸的异类永不妥协的抗争精神。
日本的神道、佛教并未与精怪信仰产生激烈冲突,反而向着有利于人们的方向相融合,这与精怪形象的演变、神道对神明的认识、御灵信仰的产生以及佛教的传播有关。日本精怪因此能够通过受人祭祀等方式升格成神,从而摆脱其负面形象,与祭祀者达成各取所需的“共生”关系。在日本的故事中,有些主人公在获得财宝后选择与附近的村民分享,或者直接捐献给他人使用,这既可以视作对主人公虔诚信仰的再次褒扬,也是对新生神明信仰的一种宣传方式,意在提醒人们应当坚定对神明的信仰,以免神明无人祭祀而再度堕落作祟。
同类故事的流传主要依赖故事母题链的稳定,而母题链之外的变异则是故事跨地区、跨民族甚至跨国流传被接受的重要条件。《细腰》传到日本,精怪的命运迎来逆转,符合日本民族的心理,尤其契合日本对待神明的态度。这一变异是该故事在日本形成异流的要因,从而使故事主题方向发生变化。民间文艺学跨国传播研究过程中,既要寻找源流,关注稳定不变的传承,最重要的是探究其变异部分,才能抽丝剥茧,理解故事背后隐含的中日不同经验、知识与传统。
注释
- 1刘守华:《比较故事学》,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234-236页
- 2顾希佳:《“鬼屋”的新主人——“凶宅捉怪”故事解析》,刘守华主编《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87-299页。
- 3黄璐婷:《“凶宅捉怪”故事情节分析》,《韶关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
- 4田中貴子:『『付喪神記』と中国文献ーー「器物の怪」登場の背景をなすものーー』、『和漢比較文学叢書 第14巻・説話と漢文学』、1994年、第199-214頁。
- 5鈴木満:『日本民話「化け物寺」の由来:中国の源泉と日本への流入』、『武蔵大学人文学会雑誌』、2009年第3期。
- 6钟敬文:《民间文艺学及其历史——钟敬文自选集》,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84页。
- 7千野明日香:『「炭焼き長者」譚と中国の類話』、『日本口承文芸学会』、1994年第17期。
- 8文本分析主要以中国古籍文献、《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日本昔话大成》《日本昔话通观》等为主。
- 9Antti Aarne, Stith Thompson.The Types of the Folktale: A Classification and Bibliography,Suomalainen Tiedeakatemia,1961, p.115.
- 10Hans-Jörg Uther.The Types of International Folktales: A Classification and Bibliography.Based on the System of Antti Aarne and Stith Thompson,Helsinki: Suomalainen Tiedeakatemia,2004, pp.210-211.
- 11丁乃通 编著:《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59-60页。
- 12金荣华编著:《民间故事类型索引》,新北:口传文学会,2007年,第504页。
- 13祁连休:《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研究》,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200-206页。
- 14顾希佳:《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8-39页。
- 15関敬吾 編:『日本昔話大成』第7巻、東京:角川書店、1979年、第66-71頁。
- 16稲田浩二,小沢俊夫 編:『日本昔話通観』第28巻、京都:同とも舎、1998年、第371頁。
- 17【魏】曹丕:《列异传等五种·细腰》(郑学弢校注),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29页。
- 18【唐】牛僧孺:《玄怪录·元无有》,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7页。
- 19【宋】李昉:《太平广记·姚康成》第八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2948页。
- 20紫式部:『源氏物語(一)』、東京:小学館、1983年、第109-283頁。
- 21塚本哲三 編.『宇治拾遺物語』、東京:有朋堂書店、1922年、第347-348頁。
- 22裃:上衣与裙裤,江户时代武士的礼服。
- 23関敬吾 編:『日本昔話大成』第7巻、東京:角川書店,1979年、第67頁。
- 24藤原佐世:『日本国見在書目録』、東京:古典保存会出版、1925年影印本。
- 25関敬吾 編:『日本昔話大成』第7巻、東京:角川書店,1979年、第68頁。
- 26関敬吾 編:『日本昔話大成』第7巻、東京:角川書店,1979年、第68-69頁。
- 27稲田浩二,小沢俊夫 編:『日本昔話通観』第19巻、京都:同朋舎,1998年、第323頁。
- 28稲田浩二,小沢俊夫 編:『日本昔話通観』第14巻、京都:同朋舎,1998年、第191-192頁。
- 29関敬吾 編:『日本昔話大成』第7巻、東京:角川書店、1979年、第71頁。
- 30指平时务农,举行葬礼、法事时担任僧侣角色的人。
- 31関敬吾編:『日本昔話大成』第7巻、東京:角川書店、1979年、第74頁。
- 32大嶋善孝:『漁民の伝えた致富譚—「蛸長者」の昔話—』、『口承文芸研究』、1998年第21期。
- 33刘守华:《比较故事学》,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147页。
- 34【唐】谷神子:《博异志·苏遏》,《太平广记》第8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3218-3219页。
- 35【晋】葛洪:《抱朴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28页。
- 36王丹:《精怪:亘古至今的信仰与叙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 37【晋】干宝:《搜神记·五酉》,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234页。
- 38【汉】班固:《白虎通》,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21年影印本,第141页。
- 39郑艳:《古代小说中的器物精怪及其民俗文化分析》,《民俗研究》,2011年第1期。
- 40顾希佳:《“鬼屋”的新主人——“凶宅捉怪”故事解析》,刘守华编:《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93页。
- 42顾希佳:《“鬼屋”的新主人——“凶宅捉怪”故事解析》,刘守华编:《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研究》,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97页。
- 43【晋】干宝:《搜神记》,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233页。
- 44【唐】柳祥:《潇湘录·张珽》,《太平广记》第8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3223-3224页。
- 45芳賀矢一:『攷証今昔物語集 下』、東京:富山房,1921年,第348頁。
- 46岩城準太郎 編:『室町時代文学類選』、東京:東洋図書、1931年、第74-78頁。
- 47平出鏗二郎 編:『室町時代小説集』、東京:精華書院、1908年、第35-45頁。
- 48鳥山石燕:『百鬼徒然袋』3巻、勢州洞津:長野屋勘吉,1805年。
- 49上原雅文;『日本人の霊魂観』、『医学哲学と倫理』、2011年第9期。
- 50“六十六部”的略称,以在全国66处灵场各交纳一部抄写的法华经为目的,周游各地寺院的行脚僧。江户时代也有平民参与这种活动。
- 51黑坊主:黑色和尚样貌的妖怪;赤坊主:全身红色的和尚妖怪;一目小僧:一只眼的小僧妖怪。
- 52阿部一:『日本の伝統的民俗宗教の歴史的展開』、『東洋学園大学紀要』、2015年第23期。
- 53里永雄一朗;『平安・鎌倉期にみられる日本的自然観の一考察―「草木成仏論」形成過程における自然観の比較考察を中心として―』、『言語と文明』、2013年第11期。
- 54稲田浩二,小沢俊夫 編:『日本昔話通観』第13巻、京都:同朋舎、1998年、第311頁。
・原文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26年第4期
・感谢作者及刊物授权转载。
・图片源于网络
作者簡介

毕雪飞,浙江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民间文学、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研究。

郑博宇,山东大学中国民间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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