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一部讨论英国工业革命以来至20世纪东亚经济发展轨迹的全球史著作。作者杉原薰教授曾在京都大学、东京大学、爱丁堡大学学习,具有在大阪大学、伦敦大学、京都大学、东京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执教经历,著有《亚洲间贸易的形成与结构》、《亚洲太平洋经济圈的兴盛》等,是世界著名的经济史学家。《世界史中的东亚奇迹》是作者在本人大量英文论文基础上重构而成,出版后大得好评,获2021年度亚洲太平洋奖。
本书的出发点为审视“东亚奇迹”在世界历史中的意义,整理持续摸索经济发展路径的东亚历史经验。作者以日本经济史为原点,探讨的时间始于被认为以节约资本、集中投入劳动力为特征的17世纪日本“勤勉革命”,至20世纪后期以来东亚地区劳动集约型工业的扩大与深化。全书除序章、终章,其主体分为三大板块:东亚型经济发展路径的形成与展开;近代世界系统的再构筑;战后的世界系统与东亚奇迹。算上补论共18章。作为牵引全球史研究的重要成员,作者与世界各地学者密切合作,在经济史学重视的资本、劳动、土地即生产三要素基础上,引入化石资源与水两个要素,发展出重视环境经济学与环境史立场的人类生存五要素说,作者以庞大的经济数据为基础,构建分析模型,展开自己的理论。
在世界历史叙述中,欧洲中心论盛行的基础是以英国工业革命为代表的西方工业化——西欧经济发展路径的形成与扩大,这是一种以“资本集约型”(capital-intensive)为特征的工业化。与英国工业革命相前后,东亚地区几个国家存在相同特征——资本不足而劳动力丰富,摸索出一条“劳动集约型”(labor-intensive)经济发展路径。与西欧大量消费煤炭石油的“能源集约型”相对,东亚地区呈抑制化石能源消费的“能源节约型”经济发展。在1500-1820年之间,西欧与东亚的不同发展路径基本独立与平行展开,以劳动力密集型的技术和劳动力吸收型的制度为特征的东亚,因人口的持续增加,长期以来成功地维持了本地区在世界经济GDP中的高比重。资本集中型西欧路径与劳动力集约型东亚路径长期共存,但19世纪中期因西方的强有力冲击,东亚通过移植西方技术与制度进行经济发展路径的调整,尤其受二战结束后冷战体制下美国经济的影响,全面与西欧型经济发展路径正式融合,从而催生了20世纪后期以来的“东亚奇迹”。
作者在论及“东亚奇迹”的意义时指出:孕育了英国工业革命的“欧洲奇迹”,在其后两个世纪仅仅产生了少数几个工业国家,带来了欧美先进国家国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欧洲奇迹”主要是生产方法的奇迹,但缺乏对全人类所有地区的普遍适用性。与此相对,“东亚奇迹”源于分配方法的戏剧性改善,以及分配得以改善的技术革新趋向。重要的是“东亚奇迹”在不长的时间里,不仅促成了日本、亚洲四小龙(韩国、台湾、新加坡、香港)、中国以及东南亚地区的高速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准的普遍性提高,保持了区域内总人口的持续增长与个人所得的持续上升,其波及效果在东南亚、南亚仍然持续扩大与升级,而且在经济奇迹受惠人口的规模上,“东亚奇迹”对世界产生的冲击和积极影响极为巨大。
作者视野开阔,其雄心在重审迄今为止的世界史,主张世界史的书写要在以“欧洲奇迹”为焦点的世界史一般认知中,将“东亚奇迹”作为重写世界史的另一个焦点加进来,其意图在构筑“东亚视角的世界史”的同时,将西欧中心论史观相对化。本书以新的视角和方法论,注重亚洲地区间的经济要素关联,是积二十五年研究之功的“脱西欧中心”论大著,涉及包括中国社会在内的东亚地区全体的经济展开以及地区相关性的长时段宏观认识,其“知”的冲击可以预期。
二、寺田浩明《中国法制史》

这是作者第一部日文专著,也是日本第二部以《中国法制史》冠名的大学教科书。第一部为1952年岩波书店出版的《中国法制史》,是日本中国法制史的拓荒者仁井田陞以在东京大学法学院的东洋法制史讲义为基础整理而成。本书作者寺田浩明教授为东京大学法学院出身,有千叶大学、东北大学和京都大学教授经历。作者退休15年前就收到东京大学出版会撰写中国法制史教科书的邀约,本书以作者任职的京都大学法学院最终年度(2016年)中国法制史讲义为基础编著而成。寺田浩明教授一直以来致力于传统中国社会秩序原理的研究,众多日文、中文、英文长篇论文对学术界的冲击很大,影响甚远。其第一部专著并非母语,而是王亚新教授等翻译、由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推出的《权利与冤抑》。
本书共有10章,全书的主要部分为:以人和家为考察社会秩序的主体、以财产形态为考察社会秩序的客体、以生计为媒介连接主客体从而形成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因纠纷与诉讼关涉国家权力结构以及制度和司法形态。作者通过上述关键词,明快地展开其传统中国法与社会秩序论的内在逻辑与理论体系。全书的体系展开以清代为基础,但第1章《传统中国的法秩序》与第7章《法・权力・社会》涉及对传统中国法秩序的整体关照、原理性总结与宏观性思考,第8章涉及西方法律体系引进与近代法的形成,最后一章论及跨文明法。
面对“早熟”而又不同于17、18世纪国家与社会体制发生巨变的西欧,统一的官僚国家体系全面覆盖具有大规模市场社会・契约社会・诉讼社会的传统中国,民事法不发达,官府的民事审判不是基于法律的权利保护,而是带有根据案件具体状况妥协处理的色彩;刑事审判方面,现行法律与判例制度高度发达,但审判本身未必严格按照法规实施。那么,支撑当时成为世界经济中心的传统中国的法秩序是什么?基于对这一重大问题的关心,作者为整理自己的中国法制理解理论体系树立了两个目标:第一为从历史学的角度阐明清代法秩序的实际状态,第二为从法学的角度提出不同于西欧的法模型。
据作者后记与注释中的信息,早知出版自己的中国法制史大学教科书无法避免,按以前帝国大学法学院的传统,教科书必须是自己独特体系的完整结集;系统地表达自己对传统中国法秩序的体系性理解,除了对清代法秩序问题进行原创性研究以外,必需清理20世纪以来西方与日本传统中国法制史研究中的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构建与学术观点;这是一种长期性的“无言”压力或动力。另外,在吸收先学的庞大业绩的同时,如何批判性地超越约70年前出版的仁井田陞《中国法制史》,以及虽未出版,但长期在东京大学法学院讲授的恩师滋贺秀三的中国法制史体系更是很高的门槛。仁井田陞的教科书集约了他自身的成果以及学术界数十年中国法制研究的学术积累,涉及传统中国法律的方方面面,关照到了当时中国法的最新进展。而滋贺秀三的中国法制史讲义在时代上,不仅对上古时期状况有深刻的理解,而且涵盖了整个帝制时代的法与法思想、刑罚与审判、法源与法典编纂、司法制度以及土地法、家族法等领域。另辟蹊径,以清代为中心前后延伸,也许是本书作者突破已有体系,将其传统中国的法与秩序的原理性思考系统表达出来的最好方式。
蒙寺田浩明教授不弃,笔者有请益之谊,从寺田教授的论著中所获甚多。本文对书中观点未作具体介绍,相信本书中文版会很快面世,读者会与我同样从中获得思想与“知”的冲击。
作者简介

熊远报,生于湖北仙桃,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2001年获东京大学博士(文学)学位,现任早稻田大学教授。曾任日本学术振兴会外国人特别研究员,2015-17年为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专业方向为中国社会经济史与城市史研究,主要论著有《18世纪北京的城市景观与居民的生活世界》(东京大学《东文研纪要》164册,2013年)、《在互酬与儲蓄之間——传统钱会的社会经济学解释》(《中国经济史研究》2017年6期)等。翻译有滋贺秀三《清代中国的法与审判》(江苏人民出版社2023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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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生丨校审